一、竞争性转任职位
竞争性转任职位为机关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和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职位,具体详见《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竞争性转任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本市各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市直各部门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省垂直管理系统、中央机关驻安直属系统的公务员符合上述范围和有关规定的也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竞争性转任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中载明的其他要求;
9.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参加竞争性转任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争性转任: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录用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年龄计算、工作经历时长的计算,现任职务职级等,以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政治面貌等时间截至报名开始前一日。竞争性转任公务员报名条件中的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以正式任职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在同一层级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报考者取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之后,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单位、农村(社区)、自谋职业或个体经营、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的工作经历;在部队服役经历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3.报考者不得选报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4.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转任工作的各个环节,对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报考资格情形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竞争性转任程序,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禁考、记入诚信档案等相应处理。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竞争性转任公务员(参公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5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汉滨区香溪路27号市委西附楼四楼),电话:3288315。
3.提交报名资料:
(1)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审核盖章的《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竞争性转任公务员报名表》(一式1份,含电子版)和个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照片以个人身份证号命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登记表复印件。
(4)提供具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的招录文件、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年限)证明及年度考核结果材料。